徵信社有其存在的價值

2016-12-01 14:56

調查局大舉取締各地徵信社,業者人人自危,但是國內法律學者和消費者代表認為,徵信社有其存在的價值,政府應加速資訊自由化,讓徵合法徵信社化暗為明,以加強人權的保障。

國內徵信業者和法律學者昨天召開徵信業何去何從座談會,台北市徵信商業同業公會說,國內徵信業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是從事私家偵探的業務,其餘三類包括工商資料蒐集、動產不動產鑑定和工商徵信調查,對外遇、產權、信用、犯罪調查,協助警方辦案和保護消費者權益都有很大的貢獻。

業者說,台灣目前是一個資訊不公平的社會,有錢有勢的人可以取得一般人得不到的資訊,例如最近連續發生房地產業跳票事件,只有銀行間可以掌握業者資金流動和產權,並採取適當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利,但最後被犧牲的都是一般民眾,徵信社,就可以代替民眾取得常人無法接觸的訊息和業者的債權資料。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尹章華說,法治進步國家都有建全的徵信業,以美國為例有一千多所大學設有刑事偵察院系,徵信業者甚至可針對檢調單位的偵查,進行反偵查維護人權。

 

因此政府要做的不是取締,而是使徵信業合法化、制度化。

律師尤英夫說,國內目前在檔案法、國家機密法、個人電腦資料處理法方面的規劃還不夠健全,在戶籍法、商業登記法和公司法方面的規定也不夠公開。

因此,政府應推動資訊自由化,適度的放寬取得戶政、地政、財稅資料,可減少不肖徵信業者和官員勾結的情形。

需要透過專業徵信人員蒐集資訊,同時刑事訴訟法中有自訴條例,如果沒有徵信人員協助受害人蒐集犯罪證據,自訴條款將形同虛設。同時律師無法透過檢調單位查案時,也必須依賴徵信社推薦的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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